擔心狗被車撞 帶回家被告偷竊
2011/07/15 16:5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好心將流浪狗帶回,竟吃上官司?一名網友「mineq」在「mobile01」論壇上表示,上月17日下午,在馬路上看到落單的馬爾濟斯,擔心牠被車撞因此先將狗寄放在父母家,沒想到隔天被警方以涉嫌竊盜移送法辦。
「mineq」表示,上月17日他在於桃園市大興西路上見到一隻馬爾濟斯,擔心路上來車多,於是先帶牠去桃園的父母家寄放,18日凌晨接到派出所來電告知狗主人已報案愛狗走失,該網友將狗還給主人後,警方因當初狗主人以失竊名義報案,還是認定「mineq」涉嫌竊盜,將他移送法辦。
「mineq」解釋,他當天在台北還有事,才先把小狗寄放父母家,完全沒有偷竊的意圖,且當時看到小狗時,旁邊並沒有主人,純粹是擔心流浪狗在路上被來往車輛撞到。
網友「Starsplash」建議,不管撿到什麼動物,都應該先去動物醫院掃描晶片,若有晶片就會通知本來的飼主,反之則會送到政府設立的流浪動物中途之家,之後才能辦理領養、認養,多這些程序,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警方則說,失主雖理解「mineq」的行為並非竊盜,但已報的竊盜案無法因為誤會就取消,本月26日雙方還是得法院相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