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拐騙東南亞女子賣淫 人口販運主嫌起訴遭求處6年以上重刑
2025/09/03 10:41 記者吳昇儒/台北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胡男等人起訴,並求處6年以上徒刑。(記者吳昇儒攝)
男子胡恆銓及越南籍女子武阮薔薇與印尼籍女子LUNA於2023年5月起,共組應召集團,透過臉書、朋友介紹等方式,誆騙經濟困頓的東南亞女子來台賣淫。被害女子抵達台灣就被扣下護照,再被巧立名目扣錢。被害人逃離控制後求救,案件因而曝光。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將胡男等人起訴,並求處6年以上徒刑。
檢警調查,胡男等3人組成人口販運及應召集團,由武女負責招募小姐、胡男則安排攬客等工作,LUNA(另案通緝中)則負責印尼端聯繫。事後,又找來陳俊佑、簡鼎元兩人加入集團。
陳俊佑負責保管被害女子護照,並找人擔任總機及測試後撰寫宣傳文章等性交易的外務工作。而簡鼎元則找人幫忙補充保險套、潤滑液毛巾等用品與馬伕工作。
該集團利用臉書或友人介紹,佯稱可來我國從事陪唱、SPA、性交易等高薪工作,待被害人入境後,再以須負擔來台高額債務,扣下護照,恫稱隨意外出將被警方查獲,無法償還債務等語,威脅女子不得逃離。
且該集團為躲避我國移民署系統查緝,還先將被害女子從印尼等地送到日本,再轉機來台,以免簽證方式進入我國。此波查緝共有8名女子受害,其中一名更因心臟衰竭被送往醫院急救,最終因搶救無效客死異鄉;還有尋芳客協助被害人逃離集團魔爪,胡男等人卻找上該名尋芳客,威脅對方交出小姐。
檢警查出,胡男等人每日僅給被害女子200到500不等費用,每天卻要接7名客人以上,就連經期來,都只能休息4、5天;待遇較好的,則是分得賣淫所得的1/4,生活情況惡劣。
警方與移民署專勤隊今年5月起,陸續搜索該集團據點,查扣相關證物後,將胡男等人帶回偵辦。
檢察官認為,胡、武等人行為已涉犯人口販運防制、營利姦淫猥褻及恐嚇危害安全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且胡、武及陳俊佑、簡鼎元等人侵犯人權甚鉅,且犯案手法屬高度組織分工的跨國跨境人口販運犯罪,影響我國國際形象,故依各犯嫌的角色、分工地位及是否配偵辦等情形,建議從重量處,胡、武2人有期徒刑6年以上,陳、簡2人2年以上徒刑,不法所得請法官宣告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