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粉專PO文「翁曉玲是小三」 6旬男誹謗判拘役30日
2025/08/20 16:20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
鄭姓男子去年底在臉書粉絲團PO文指國民黨籍不分區立委翁曉玲是「介入別人婚姻的小三」,翁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加重誹謗罪將鄭男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10萬元。(資料照,記者陳逸寬攝)
台北市66歲鄭姓男子去年底在臉書粉絲團PO文指出,國民黨籍不分區立委翁曉玲是「介入別人婚姻的小三」,翁曉玲發現後提告,鄭男到案認罪,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台北地院審理後,依加重誹謗罪將鄭男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2024年12月23日,鄭男在「賴清德總統蕭美琴副總統後援會」、「台灣正義聯盟!王定宇委員粉絲團」等粉絲專頁貼文,指出「驚世立委翁曉玲是介入別人婚姻的小三」、「強迫已婚的陳春生教授和元配離婚娶她」等10餘句,並質疑翁的學術著作及升等。
翁曉玲發現後提告,並表示她擔任立委以來,常受到不明人士和網路鄉民威脅攻擊 ,近日更是荒唐到說她介入她先生的前婚姻,真是荒謬至極。她和先生結婚30年,從來沒聽說先生有「前婚」,若有就請指出先生的前元配是誰,她認為這樣的捏造內容,嚴重影響她和她家人的名譽,因此提告揪出造謠者。
檢方調查認為,鄭男於沒有任何足以相信為真實的基礎下,又未進行任何查證,就在網路社群散布貶損翁曉玲人格及社會評價的文字,依加重誹謗及公然侮辱等罪將鄭男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北院審理時鄭男維持認罪,法官認為鄭男所為,缺乏尊重他人名譽的法治觀念,犯後雖坦承犯行,有悔意、有意願向翁道歉,但翁曉玲並未回覆法院有沒有調解的意願,法官依此將鄭男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