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口角細故就投汽油彈洩憤 宜蘭莽男重判5年2月

    2025/06/10 22:22 記者江志雄/宜蘭報導
    宜縣蔡男與林男細故衝突,竟跑到林家投擲汽油彈,被宜蘭地院(如圖)判處5年2月。(記者江志雄攝)

    宜縣蔡男與林男細故衝突,竟跑到林家投擲汽油彈,被宜蘭地院(如圖)判處5年2月。(記者江志雄攝)

    宜蘭縣蔡姓男子因與林姓男子有口角及肢體衝突而心生不滿,農曆過年期間跑到林男家中朝他身上投擲汽油彈,造成林的左側前臂燒傷,火勢延燒到隔壁住宅,就在千鈞一髮之際,鄰居聯手撲滅火勢,才未釀成重大災害。蔡男犯殺人未遂罪,一審被判有期徒刑5年2月。

    判決指出,蔡姓男子跟林姓男子有細故糾紛,去年2月11日,即大年初二當天,持裝有汽油的玻璃瓶,瓶口塞放碎布,前往林男位在壯圍鄉住家前,用打火機點燃瓶口碎布,再腳踹林家大門,見林男開門並走出家門,朝林的身上投擲汽油彈,火勢從林的身體蔓延開來,延燒到隔壁住宅,林男當下持球棒反擊毆打蔡男,導致蔡的嘴唇撕裂傷。

    事發當時,被汽油彈擊中燒傷的林男,強忍劇烈疼痛,移走停放家中的機車,左鄰右舍拿水管噴水協助滅火,及時撲滅熊熊大火,警方獲報到場扣得汽油彈玻璃瓶碎片等證物,警詢後將蔡男移送法辦,經檢方偵結起訴。

    蔡男否認有殺人或放火犯意,辯稱至多是傷害及毀損,宜蘭地方法院合議庭審酌相關事證,認定有殺人未遂及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未遂等犯行,依刑責較重的殺人未遂罪量刑。

    宜院合議庭斥責蔡男與林男間僅因細故衝突,竟憤恨難平,不顧林男家中還有行動不便的老邁母親,跑到林家丟擲汽油彈,起火後致使鄰居驚恐萬分,這種行為應嚴加譴責,依殺人未遂罪判5年2月。

    此外,蔡男投擲汽油彈時,被林男持球棒打傷,蔡也控告林涉及傷害罪,但在宜蘭地院審理時撤回告訴,林男被訴部分,公訴不受理。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