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云科技董事長曾志新收押理由曝光 法官:預防再殺股東或員工

雲云科技董事長曾志新收押禁見。(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雲云科技董事長曾志新,本月7日在公司當眾持刀刺死梁姓技術長,再企圖吞刀自殘被救回,昨天出院後隨即被拘提到案,台北地檢署複訊後聲押禁見,台北地院今庭訊後認為,曾男涉犯殺人重罪,不僅有自殘逃避刑罰的逃亡、影響員工證詞之虞,還須預防他再殺其他股東或員工,有羈押必要,故裁定羈押禁見。
北院裁定指出,曾男涉犯殺人罪嫌疑重大,因公司經營情況無法於近期內達成IPO(申請首次公開發行,原訂今年22億元的營業目標)募股上市的心願,對於公司其他股東、員工普遍心生怨懟,確實有事實足以認定,曾男有於短期內再對公司其他股東或員工再犯殺人之虞。
北檢聲押主張,曾男有串證、滅證之虞,法院認為,目前尚無法認曾男有其他共犯,但他涉犯最輕本刑10年起跳的殺人罪,日後重刑可期,曾男可能為了避免遭受重刑,以公司董座的身分,左右公司其他員工或股東的證述,有相當理由足認他有串證、滅證可能。
法官考量曾男的權益保障,及公共利益維護的動態平衡,並審酌比例原則,認為本案受社會矚目,無法以具保等方式代替羈押,故裁定羈押曾男於台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