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參選副總統卻涉嫌行賄 共和黨主席周克琦二審判3年
2025/02/25 09:59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
「共和黨」主席周克琦參選副總統,卻以每人200元現款行賄20多人連署,被判刑3年。(資料照,記者溫于德攝)
「共和黨」主席周克琦前年搭檔前十大槍擊要犯藍信祺登記參選副總統,卻以每人200元現款行賄20多人連署,台北地院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的連署行賄罪,判3年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他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維持一審判決,判決上訴駁回。仍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藍信祺與周克琦前年9月間有意搭檔參選第16任總統、副總統,經中選會公告為第16屆總統、副總統被連署人,徵求連署時間為前年9月19日至同年11月2日。
檢方查出,周克琦為提升連署人數、拉抬聲勢,前年10月21日及22日在新光三越台北站前店前廣場舉辦造勢活動,並設立連署攤位舉辦連署活動時,周以每人200元的價格向5人收購連署書。
前年10月22日下午,周克琦再指示傅姓女子在亞洲廣場大樓外,以相同價位的200元收購20位民眾的連署書,數日後又在立法院外購得1份連署書。總計周花費5200元購得26份連署書。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指揮警調單位兵分4路搜索,並拘提周克琦到案,訊後聲押禁見獲准,周成為首位被收押的正副總統被連署人;藍信祺雖列為被告,但訊後獲請回。
北檢前年12月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連署行賄罪起訴周克琦,藍信祺則獲不起訴處分,另外,協助周克琦發放款項的傅女等2名工作人員則獲緩起訴處分。
北院審理認定,周欲參選副總統,身為被連署人,竟以每人200元代價向連署人交付賄賂,廣泛行賄,且犯罪後矢口否認犯,全無悔意,判周3年徒刑、併科罰金200萬元,褫奪公權5年。周不服,上訴高等法院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