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交通大執法首日取締190件 這項違規66件要特別注意

南投17日起交通大執法,首日取締各項違規190件。(記者張協昇攝)
〔記者張協昇/南投報導〕南投縣警方為減少交通事故,確保行人安全,昨(17日)起一連3天全縣同步交通大執法,首日共取締190件 ,取締最多的是人行道違規停車101件,重點取締項目車不停讓行人與行人違規分別有18件、5件,另行經非號誌化路口未停車再開則有66件,警方表示這項違規駕駛人易疏忽,應特別注意。
南投縣警察局指出,今年1月1日起至2月11日,南投縣發生A1類交通事故共12件,行人死亡計3件3人,較去年同期2件2人增加1件1人。而行人交通事故,以車輛於路口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以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為主要肇因,為確保行人安全,從昨天起至19日,規劃針對全縣24處易肇事路口,展開全縣同步交通大執法。
警方指出,重點取締項目汽、機車於路口不停讓行人,可處1200元以上、6000以下罰鍰,機車一般會開罰1800元、汽車開罰6000元;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警察指揮等違規行為,則可處500罰鍰;至於行經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及號誌停車再開,則可處600元以上、1800以下罰鍰,機車一般會開罰1200元、汽車1500元、大型車1800元。
警方表示,今、明兩天將持續執法,呼籲駕駛人行經路口應慢(接近路口,減慢速度)、看(擺頭左右察看有無人車)、停(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除避免違規荷包失血,最重要的是能確保行車安全,減少事故發生。

南投警方17日起一連3天交通大執法,加強取締車不停讓行人,確保行人安全。(記者張協昇攝)

駕駛人行經非號誌化路口,應依標線、標誌停車再開。(南投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