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找同學壯膽赴約見網友 均慘遭惡狼蹂躪

少女赴約找同學壯膽,均慘遭惡狼蹂躪!(情境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小心網路惡狼無所不在!
有兒少性剝削前科的新竹縣湯姓男子,透過臉書認識國中女生小美,隨即約出見面,小美找同學小如共同赴約壯膽,沒想到二人都被載往郊區於車內後座猥褻、性侵得逞,新竹地院再將湯男判刑3年半。
法官調查,湯男前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經新竹地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確定,卻未知悔改,於緩刑期間的前年12月間,經由社群網站臉書認識未滿14歲少女小美,隨即相約見面。
小美偕同另名未滿14歲的少女小如於當天晚間,在新竹縣竹東鎮與湯男碰面,2名少女被湯男載往郊區無人車行經之處,湯男先在小客車內後座親吻小美不成,以手觸摸小美胸部。
湯男接著親吻小如嘴巴,又將一手伸入小如衣服內觸摸胸部、另一手手指則伸入內褲後插入陰道數秒鐘,以此方式為性侵得逞。
經兩名少女將上情告知學校,經校方通報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之後報警查獲。
法官認為,湯男先前已因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案件,經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確定,未惜取國家給予之寬典,潔身自好,竟又在緩刑期間內犯下本案,對於社會秩序潛藏著相當程度之危害。
法官審酌被告明知2名少女於案發時為國中生,對於性與身體之自主能力及判斷能力均尚未成熟,思慮亦未周詳,竟為滿足個人私慾,在車輛後座對2女為猥褻、指侵之性交行為,所為實屬不該。最後法官依猥褻與性侵幼女罪將湯男判刑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