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上賣Tiffany仿冒飾品被逮 女賣家判拘役50天罰3萬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蔡女販售仿冒商品屬實,判處拘役50日,並須支付公庫3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蔡女販售仿冒商品屬實,判處拘役50日,並須支付公庫3萬元(記者吳昇儒攝)](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5/02/09/4945869_1_1.jpg)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蔡女販售仿冒商品屬實,判處拘役50日,並須支付公庫3萬元(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蔡姓女子取得印有知名品牌Tiffany銀飾、包裝及拭銀布、保卡的仿冒品後,透過蝦皮購物平台,在上方開設賣場出售。警方巡邏發現,下單購買採證,確認其販售仿品後,持搜索票進行搜查,另查扣33件仿冒商品,依違反商標法移送法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蔡女販售仿冒商品屬實,判處拘役50日,並須支付公庫3萬元。
刑事警察局智慧財產權偵查大隊員警前年4月間,在網路巡邏時,發現蔡女架設於蝦皮購物的賣場內,販售Tiffany銀飾顯低於市場價格,變化身買家下單,花1600元購得仿冒銀飾,確認其販售的為侵權商品後,持搜索票進入其住處搜索,另查扣印有Tiffany LOGO的銀飾、包裝及拭銀布共33件,一併查扣。警方詢問後,依違反商標法將其移送法辦。
蔡女向法官坦承,確實有在蝦皮購物賣場內,販售未經Tiffany公司授權的商品,包含包裝及拭銀布、保卡。
法官審理後認為,蔡女雖想與該公司調解,但然因告訴人無調解意願未能達成調解;考量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販賣仿冒商標商品時間、侵害商標權商品數量等,判處蔡女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5萬元,另須支付公庫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