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未受檢車牌遭註銷 男子懸掛偽造車牌借友上路判拘40日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陳男觸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陳姓男子取得廖姓友人抵押的車輛後,卻發現該車未依規定受檢,車牌遭註銷。陳男為讓車能上路,於2022年間買偽造車牌懸掛後,出借給張姓友人使用,但該組車牌號碼屬於洪姓車主所有。洪男收到莫名的停車繳費單後,感覺有異,報警偵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陳男觸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廖姓男子因積欠陳男款項,便將自己的車輛抵押給對方當作擔保品,但因為該輛車並未依規定檢驗,導致車牌號碼遭到註銷無法上路。
陳男為了讓該車能夠正常在路上行駛,2022年6月7日透過蝦皮購物網站,購買兩面偽造車牌。而該組車牌號碼,卻是洪姓車主所有;陳男事後又將車輛借給張姓友人使用,並曾停放在桃園地區。
收費人員依照車牌號碼登錄系統後,將停車費繳款單寄給洪姓車主,洪男方知自己車牌號碼遭人冒用,報警處理。
警方循線已車牌追人,2022年7月2日晚間,發現駕車在基隆市區閒晃的陳男,當場將其逮捕,並扣得車牌2面。
檢警偵訊時,陳男坦承犯行,並表示為了讓車子能夠順利上路,透過購物網站購買假車牌懸掛。檢察官偵訊後,依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將陳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因無積極證據證明借用車輛的張男知道車上懸掛的是假車牌,故檢察官偵訊後,予以不起訴處分。
法官審理後,認定陳男觸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考量他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及須扶養母親生活等一切情狀,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