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律師誆稱可幫打官司 開庭當天人間蒸發
新竹男子冒充律師誆稱可幫打官司,開庭當天人間蒸發,遭新竹地院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在室內裝修工程行從事工地工程業務的周男,誆稱自己是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擁有律師執照,老闆信以為真,熱心介紹給需要打官司的客戶。周男對客戶表示可代為處理訴訟,結果出庭當天客戶發現周男根本沒遞交委任狀也沒出現,人間蒸發,才知上當受騙,新竹地院將周男依詐欺罪判刑3個月,緩刑2年。
法官調查,周男2020年間受雇於一家室內裝修工程行,擔任工地工程業務,平時四處向老闆跟同事唬爛自己是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取得律師執照,且在知名建設公司擔任法律顧問,還出示偽造的大學畢業證書電子檔,取信於人。
恰巧室內裝修工程行的客戶李女民事官司纏身,室內裝修工程行老闆因此熱心把周男引薦給李女。周男明知自己沒有律師證書,不得辦理訴訟事件,竟對李女誆稱自己擁有律師資格,可以代為處理該訴訟事件,包含撰寫訴狀及受委任代為出庭。
李女不疑有他,遂於2020年5月委請周男代為處理官司訴訟,並簽立委任契約、為委任訴訟代理人事、民事委任狀,約定酬金為9萬元,並請室內裝修工程行老闆代為轉交。
李女事後自行撰擬一份民事準備書狀,以電子檔寄送給周男,周男略為修改內容及格式,列印成答辯狀紙本交給李女,由李女遞交法院收受。事後李女於前往法院開庭時,未見周男到場並得知其並未向法院遞交委任狀,又無法聯繫,始知受騙。
法官認為周男明知其無律師證書,且非國立大學法律學系學士,竟偽造學士學位證書電子檔向告訴人詐取財物,念其犯後坦承犯行,業與告訴人公司成立調解,約定分期賠償,表明深切悔悟之心,態度尚可,依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3個月,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