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前基市議員韓良圻涉詐助理費 二審判7年4月
國民黨前基隆市議員韓良圻被控詐取助理費,高等法院依貪污罪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刑7年4月。(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民黨籍前基隆市議員韓良圻被控利用人頭詐領889萬多元議員助理費,基隆地院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判韓8年徒刑,犯罪所得應追繳、沒收,韓的公費助理楊士強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上訴後,高等法院認定韓詐領金額較一審認定來得少,今改判7年4月,楊士強則判刑5月,可上訴。
韓良圻擔任5屆基隆市議員,時間長達20年,韓的兒子韓世昱接棒,韓世昱也當選。
檢方調查,韓良圻擔任議員期間,涉嫌未實際聘任助理,而是找簡姓人頭與乾兒子詐領議員助理費,累計詐領月薪、春節慰勞金達889萬7109元。
韓另被控教唆韓東叡在無交易情況下,在公司帳冊不實登載1筆8萬元工程費,依違反商業會計法「虛偽填製會計憑證並入帳」罪嫌起訴。
新北地院計算出未查扣的助理費達893萬6738元,依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詐領財物罪」判韓8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並追繳未扣案犯罪所得893萬6738元;另韓被控教唆兒子韓東叡犯商業會計法「虛偽填製會計憑證並入帳」罪部分,被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12萬元罰金。楊士弘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韓良圻、楊士弘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審理後,改判韓7年4月、楊5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