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桌球教練侵犯7女童判4年8月 家長怒拒和解
國小桌球教練連續侵犯7名女童。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某國小黃姓桌球教練,前年起開始趁教球之際,連續對女童撫摸胸部、臀部與私處,受害女童多達7人,新竹地院依成年人利用權勢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罪與強制猥褻幼女罪判刑4年8月。
法官調查,黃男為新竹縣某國小桌球隊約聘僱教練,明知桌球隊女學員皆為未滿14歲的幼女,並負責教育、訓練女童學習桌球,竟於去年9月至今年1月期間,在桌球教室內練球休息時間時,違反甲童意願撫摸臀部,並要求其坐於大腿上後,強行徒手伸入內褲內,以手指撫摸臀部及下陰部。
去年11月黃男在國小桌球教室練球休息時間時,違反乙童意願,觸摸乙童之臀部,再強行徒手伸入乙童褲子內,以手撫摸臀部。
今年1月趁丙童不備,觸摸臀部1下,去年1月撫摸丁童胸部及臀部,今年1月從後觸摸戊童臀部1下,111年底至去年初在國小樓梯間,趁練球休息空檔,徒手從後環抱己童上半身,不顧己童爭執、抵抗,以手撫摸、搓揉己童胸部達2、30秒,今年1月撫摸庚童臀部及胸部,並強行徒手伸入內褲內,以手指撫摸臀部及下陰部。
法官審酌黃男身為學校桌球教練,明知所指導之學生均尚年幼,而為未滿14歲之人,判斷力、自我保護能力及性自主決定能力均尚未成熟,竟為滿足一己私慾,而對7名女童強制猥褻、性騷擾等犯行,除造成年幼被害人身心受創,破壞女童及其家屬對於師長之信任、嚴重影響被害女童人格發展及身心健全情況外,亦間接致被害人家屬因子女遭此侵犯而內心傷痛,所為實應予嚴懲,且因家屬均拒絕和解,最後依成年人利用權勢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罪與強制猥褻幼女罪判刑4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