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苦窯太無聊?受刑人手指戳獄友屁股 法院認定強制猥褻判刑
鍾男於監獄內用手指戳獄友屁股,台中地院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代價很沉重。(記者張瑞楨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鍾姓受刑人在台中監獄蹲苦窯,他於今年5月29日基於強制猥褻的犯意,用手指隔著短褲戳一位獄友的肛門,該獄友相當生氣,轉報監獄提出告訴,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時,鍾男坦承犯行,且與獄友和解,法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這一下代價相當沉重。
判決書指出,鍾男因屢犯竊盜罪,苗栗地方法院合併判刑1年7月,不料,他卻在監獄內,於上述時間站在一位獄友後方,隔著獄友所穿著的短褲,以手指戳獄友的肛門,以違反獄友意願之方式,強制猥褻1次得逞,經監獄轉報台中地檢署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認為,鍾男為逞一時私慾,不思尊重獄友的身體自主權利與感受,以上述手段對鍾男強制猥褻,造成獄友心理與精神陰影及痛苦,但考量鍾男坦承犯行,與獄友和解,獄友也願意原諒鍾男,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