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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不滿家防中心安置小孩 出言恐嚇2社工栽了

    王男因不滿社會局家防中心安置他小孩的問題,涉嫌出言恐嚇社工,被橋頭地院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記者鮑建信攝)

    王男因不滿社會局家防中心安置他小孩的問題,涉嫌出言恐嚇社工,被橋頭地院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記者鮑建信攝)

    2024/11/25 23:3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王姓男子不滿社會局家防中心安置他小孩的問題,涉嫌以訊息、電話恐嚇社工和督導員,甚至辱罵畜牲,被橋頭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判處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2023年11月17日下午,被告王男因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安置他次子的問題,而心生不滿,涉嫌傳訊息恐嚇黃姓社工、林姓女社工督導員,要觀察他下班路線,當天晚上,還打電話說「不讓你家好過」等語,甚至恫稱「今天沒有跟小孩視訊,大家都不要離開」等語。

    同月12日,王又利用市府線上即時服務系統陳情,辱罵黃員畜牲,並恫稱:「不讓小孩回家,你發生意外也會是正常」等語。

    案經黃員等報警處理,辦案人員傳喚王到案說明後,依妨害公務罪嫌,函送橋頭地檢署偵查、起訴,承辦檢察官並聲請簡易處刑。

    橋頭地院調查,王男雖坦承犯行,但黃員等人拒絕和解,並審酌他因一時情緒失控恐嚇,家庭狀況不佳,離婚並有2名子女,判處拘役20天,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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