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歲男童慘遭父虐死甚至水管插肛門 母傷害犯行二審仍判2年
謝姓男童父母抱著傷重的謝童到醫院掛急診。(資料照,民眾提供)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1名2歲餘的謝姓男童遭到陳姓父親多次凌虐傷害,陳男甚至拿水管插謝童肛門灌水施虐,行徑惡劣;謝姓母親也有傷童犯行。2023年10月間謝童傷重被父母送醫急救不治。因謝童身上有許多傷勢,腹部疑遭重擊肝損傷、胃破裂,醫院懷疑是遭凌虐致死報警,檢警追出父母涉案,生父是主要凌虐者。
檢警查出陳男(檢方另依傷害致死罪起訴)是對謝童主要的傷害凌虐者、謝女也有傷害犯行,一審判謝女兩年徒刑,檢方不服上訴,29日二審認一審量刑妥適、駁回檢方上訴;此案還可上訴。
一審判決指出,2021年7月出生的謝童,曾於2022年間疑遭虐待,被台南市府家暴防治中心安置到2023年7月下旬,之後謝童回到原生家庭、與陳姓父親及謝姓母親共同住在平價飯店。
謝母因認為兒子不服管教,從2023年7月到10月間曾用綿繩綑綁兒子雙手手腕4次、打兩次耳光;而有吸毒惡習的陳姓父親也覺得兒子不服管教,長期凌虐傷害謝童,除了綁謝童手腕,陳男甚至拿蓮蓬頭水管插入兒子肛門灌水至少兩次、抓捏兒子生殖器、抓謝童伸到窗口威脅要丟下1樓、手打後腦勺、以熱熔膠條打手腳等,造成謝童全身多處傷勢。
2023年10月18日某時,謝母外出工作時,陳男涉重擊謝童腹部,造成肝損傷、胃破裂,胃內容物流出500毫升到腹腔造成腹膜炎引發敗血性休克,同日晚間近8點許,謝母與陳父察覺兒子沒有反應,急送醫搶救仍不治。
台南地院以成人故意傷害兒童罪判謝母2年徒刑,檢方認為判得過輕、上訴。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合議庭審認謝母起初雖否認,但後來坦承犯行、並清楚陳述同居陳男對謝童的暴行,有助案情明朗,可見悔悟之心;因陳男有吸毒惡習、不事工作,只靠謝女外出工作勉強餬口,陳男還會以孩子安全威脅謝女,她外出工作時不知陳如何凌虐兒子,對兒子感到很愧疚。
合議庭並說,謝女雖另有6次虐待另名孩子被通報,但這6次虐行不在此案起訴範圍,合議庭無法審酌,加上參考台南市府社工意見等判謝女兩年徒刑,並非無據,不是只依謝女犯後態度作為量刑唯一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