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保大警餐敘拒測遭吊照罰18萬 火速記大過調離主管職
台北市保大顏姓小隊長日前與同單位2名警官,在新北市蘆洲某海鮮餐廳餐敘飲酒結束後,顏員被轄區警方攔查拒絕酒測,遭將吊銷駕照並罰18萬,台北市保大今回應,事發後已將顏員記一大過處分調離主管職,同桌2人則依規定記申誡。(記者陸運鋒翻攝)
〔記者陸運鋒/台北報導〕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顏姓小隊長日前與同單位2名警官,在新北市蘆洲某海鮮餐廳餐敘,酒過三巡結束後,顏員卻騎機車返回住處,正好被轄區巡邏警方攔查,而渾身散發酒味的顏員拒絕酒測,警方隨即開出拒測罰單,將吊銷駕照並罰18萬;台北市保大今回應,事發後已將顏員記一大過處分調離主管職,同桌2人則依規定記申誡。
據了解,台北市保大顏姓小隊長及蔡姓分隊長,上月27日下班後,受林姓組長邀約至新北市蘆洲區某海鮮餐廳吃飯、飲酒,期間顏員喝了約300CC左右的套水威士忌,餐敘結束後,林、蔡坐捷運離去,而顏員則因貪圖住家就在不遠處,便獨自騎機車離去。
據悉,當時轄區蘆洲分局警員在光榮路巡邏時,發現顏員騎車搖搖晃晃,隨即將其攔下盤查,但才一靠近就聞顏員到滿身酒氣,立即要求進行酒精濃度檢測,但顏員經權力告知後,仍拒絕接受酒精檢測,隨後被開出拒測罰單,並移置保管車輛,同時通報顏員單位主管,而台北市保大也火速調查且祭出處份。
台北市保大今日發出聲明指出,顏員於9月27日深夜11時56分許,於餐敘完畢,騎乘機車返家途中疑酒駕拒測,遭製單舉發一事,事發當日即時清查餐敘情形,除依警察人員駕車安全考核實施要點,核予顏員一大過處分並調整服務地區外,另自行清查發現同桌警職人員2人,未善盡勸導之責致生顏員酒駕情事,依規定核予申誡行政處分,並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考監責任。
警方強調,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以「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態度,依法究辦,展現淨化團隊決心,維護警察風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