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債務纏身 想帶未滿2歲外孫女共死被判2年2月
桃園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判處吳姓女子2年2月有期徒刑。(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吳姓女子與女兒夫妻倆同住在平鎮區,女兒還育有1名未滿2歲的女童,1月8日凌晨4點多,吳女因債務問題想輕生,且想帶女童一同赴死,還好吳女的女兒想洗澡沒熱水而及時發現,才沒發生憾事。桃園地方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判處吳女2年2月有期徒刑。
檢方調查,吳女平日就與女童同睡在1房,當天凌晨她萌生輕生念頭,意圖自殺並帶著她的外孫女一同赴死;同住的吳女女兒夫妻倆於過程中未發現異狀,幸好吳女女兒早起想洗澡,進入浴室發現沒熱水,檢查熱水器才驚見瓦斯桶被搬走了。
吳女的女兒趕忙叫醒她丈夫,一同前往吳女的房間敲門詢問,吳女才心生後悔,開門讓她的女兒與女婿進房抱走女童,警方獲報後,將吳女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檢偵結後依家庭暴力罪之殺人未遂案件將吳女提起公訴;桃院審理時,吳女坦承犯案,法官認為,吳女是女童的外祖母、是女童的主要照顧者,因經濟狀況困窘而犯案,其情可憫,審酌過程中吳女於他人未發現前,已先關閉瓦斯桶閥門,未造成重大遺憾,加上犯後有悔意,判處吳女2年2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