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偽刻長官印章 海陸2軍官吃官司
海軍陸戰隊陳姓等軍官涉嫌偽刻長官印章,被橋頭地院判處緩刑。(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海陸陳姓上尉軍官和吳姓中尉軍官承辦經費預算結報業務,涉嫌偽刻輔導長和營長印章便宜行事,被橋頭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分別判處4月和1年5月徒刑,均宣告緩刑。
判決書指出,被告陳男自2020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止,擔任海陸防警群上尉補給官,後改為上尉情報官,代理補給業務﹔吳男則自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擔任海陸防警群營級中尉補給官(現已退伍)。
陳、吳任職期間,負責承辦預算結報資料,須經轉層少校營輔導長及中校營長審核後,始得呈報主計單位辦理經費結報,但2人承辦「供軍用摩托車維修以維裝備妥善」、「供警1營2級廠雙柱型頂高機移動拆裝」等業務,涉嫌偽造葉姓營輔導長和營長印章,持向不知情的主計單位辦理經費結報。
承辦法官審酌被告等自白,判處陳和吳分別有期徒刑4月和1年5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並宣告緩刑2至5年,2人需支付國庫共7萬元,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