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違規穿越道路 屏警3天開出610張罰單...熱區出爐
屏東警方加強取締行人違規穿越道路。(圖:屏東縣警局提供)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縣警察局2日至4日執行「路口車不停讓行人及行人違規」專案取締行動,路口車不停讓行人取締129件,行人違規不走班馬線、隨便穿越道路取締高達610件,尤以屏東火車站附近最多,而車不讓人罰6000元,行人違規則罰500元。
縣警局表示,取締專案主要是在強化駕駛人與行人的守法意識;車輛駕駛人進入路口務必減速慢行,注意行人穿越道有無行人通過,並遵守停讓行人之規定,如果汽車前懸、機車與慢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上,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少於1車道寬(約3公尺)即違規開罰;行人穿越馬路一定要走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遵守號誌,不能跨越雙黃線、隔島或護欄穿越道路。
這次也對行人違規強力取締,共開出610張罰單,有高達589件是不走行人穿越道而直接跨越馬路,其他21件是闖紅燈、未依標線號誌指揮等,而取締的地點集中在屏東火車站附近的重慶路及公勇路,高達260件,潮州鎮新生路、屏市公園路及內埔鄉廣濟路都是取締的重點區域。
屏東警方在路口錄影,取締行人違規穿越道路等行為。(圖:屏東縣警局提供)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當場被警方取締。(圖:屏東縣警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