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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老族綁定母帳戶買3.2萬元遊戲點數 遭母告侵佔判3月

彰化張姓女子用手機支付綁定母帳戶,再到便利商店的ATM使用行動支付掃碼功能,領取3萬2千多元,來支付生活費跟買遊戲點數,遭母告侵佔判3月。ATM示意圖。(資料照)

彰化張姓女子用手機支付綁定母帳戶,再到便利商店的ATM使用行動支付掃碼功能,領取3萬2千多元,來支付生活費跟買遊戲點數,遭母告侵佔判3月。ATM示意圖。(資料照)

2024/08/12 17:01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張姓女子家境貧困,卻不去找工作,使用母親的帳戶綁定手機支付消費app,但她未徵求母親同意,即從帳戶轉帳3萬2千多元,來支付生活費跟買遊戲點數,張女母親得知氣得報警。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將她依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

判決書指出,張女(38歲)失業多年,加上金融帳戶遭凍結,因此從2021年間即徵得母親同意下載台灣行動支付app,綁定母親帳戶供不時之需,未料張女工作遲遲沒著落,今年1月她到某便利商店的提款機,在未告知母親情況下,擅自使用手機行動支付的掃碼功能,從母親帳戶領走2萬3千元當生活費,接著又陸續轉帳6000、3000、400元,共9400元購買遊戲點數。

後來張女母親得知帳戶遭女兒盜領,氣得報警。法官審理認為,張女不思正當途徑取得財物,利用手機支付綁定被害人帳戶機會逕行提款與轉帳3萬2400元,但念其犯後坦承犯行,無業且家境貧寒,依侵占罪判處有期徒刑3月,並沒收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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