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落網判刑!收簿車手集團詐11條大魚 得手超過5800萬
收簿車手集團兩月詐11條大魚,得手超過5800萬,落網成員遭新竹地院判刑。 (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洪姓男子等人組成收簿車手集團,專門收買人頭帳戶並提供住宿,由幹部接送控點內豬仔到銀行臨櫃提領贓項,2個月就釣到11條大魚,詐得超過5800萬,新竹地院將落網5名成員依詐欺罪判刑。
法官調查,洪男等人從去年7月起陸續參與犯罪組織,共同組成以實施詐術為手段,提供人頭帳戶予不詳詐欺集團,並指派車手協助領取被害人所匯入款項及轉交予該不詳詐欺集團,為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犯罪集團。
詐欺集團分工模式為洪男發起本案車手集團,提供集團運作所需資金,並透過手機下達指令予管理幹部,藉此掌控集團運作,並招募人頭戶兼提款車手加入,指示提供人頭帳戶供詐欺集團使用,並負責於新竹市區內,尋找供人頭戶兼提款車手住宿使用之旅店作為據點,且不定期更換,並以洪男所提供資金,支付控點所需之食宿費用,再載運人頭戶兼提款車手入住位於新竹市火車站附近旅店,並負責接送人頭前往金融機構開立人頭公司帳戶,及協助人頭戶提供金融帳戶及轉交人頭帳戶資料等事宜,再於據點內照顧人頭戶兼提款車手生活起居,並隨時回報狀況。
期間幹部接送控點內人頭戶兼提款車手前往銀行,臨櫃提領被害人遭詐欺所匯入款項後,有人負責收取人頭戶兼提款車手所提領款項,再轉交不詳詐欺集團上游。
詐欺集團行騙的手法,多為冒用公務員名義或檢警辦案等老梗,騙民眾上當,總計集團從去年9月起行騙,到11月被搜索為止,2個月就釣得11尾大魚,合計詐得5875萬,其中一人還遭詐1780萬。
法官審酌5名落網成員正值青壯,身強體健,不思循正當途徑獲取所需,僅因經濟壓力,為求快速累積財富,即加入詐騙集團共同參與詐騙犯行,以此方式坐領不法利益,非但造成被害人等難以回復之財產損害,助長詐騙歪風,導致社會間人際信任感瓦解,影響社會治安,所為實應予嚴懲,最後依詐欺罪判處2年8月不等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