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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引聖嚴法師名言 建請高院再審諸慶恩案

高檢署再度為諸慶恩案聲請再審,高等法院今開庭調查是否准予再審。(記者楊國文攝)

高檢署再度為諸慶恩案聲請再審,高等法院今開庭調查是否准予再審。(記者楊國文攝)

2024/08/02 17:2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百利達銀行已故經理諸慶恩,代表銀行向富商翁茂鍾旗下的怡華公司追債,卻被反控偽造定存單判決有罪,還來不及平反就離世,檢方曾聲請再審被駁回,經最高檢察署去年提起非常上訴成功,此案回復到二審定讞狀態,高檢署為諸聲請再審,高等法院今天開庭調查是否准予再審,檢方認為諸遭受冤曲,引用法鼓山聖嚴法師的名言「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建請高院開啟再審庭,還諸一個公道,及公正審判。

高檢署為替諸慶恩平反冤情,日前再度聲請再審,承審的受命法官遲中慧今天召開訊問庭,調查是否有「新事實、新證據」等再審的要件,高檢署由承辦檢察官黃冠運出庭,諸的家屬並未出庭。

黃冠運主張,此再審聲請案符合刑事訴法第420條第1項第6款「因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足認受有罪判決之人應受無罪、免訴、免刑,或輕於原判決所認罪名之決者」的規定,黃指出,高檢署曾於2011年為諸慶恩聲請再審,但是被以程序駁回,並非實體判決,實則應以實體判決才對。

黃冠運指出,從法界、媒體報導中,已使得諸慶恩案成為司法史上的一個問題、一個漏洞,相當程度造成外界對司法的不信任,法院應通於面對和糾錯,諸雖已去世,但諸的家屬只是要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黃並引用法鼓山聖嚴法師的名言「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放下它」,建請高院開啟再審庭;黃也表示,從當年相關證人、函文處都可看出諸無登載不實的主觀犯意。

法官遲中慧詢問,諸慶恩案的多數卷證已被銷毀,不過,懲戒法院有此案相關卷證可供檢方引用,另外,因諸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有罪,若准予再審,全案回到二審審理狀態,若檢察官在審理中撤回,案件將回到一審的無罪情形,提供檢方作為參考。

黃冠運表示,附帶民事訴訟的卷證已將當時原卷影印下來,另對於法官的相關意見將再開會研議。

此案源於,時任百利達銀行台北分行資產負債管理部經理的諸慶恩,負責強制執行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旗下的怡華公司,1999年遭檢舉偽造定存單,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4月,得易科罰金,上訴三審期間諸病故,最高法院就檢方上訴改判不受理,另諸慶恩上訴部分,以不得上訴為由駁回。

最高檢察署認為,當年最高法院判決諸慶恩案不受理,為重大違背法令的無效判決,去年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認同最高檢的見解,認為諸所涉的偽造文書案,依法就是二審確定案件,去年9月撤銷不受理判決,並駁回檢察官上訴,即諸慶恩有罪確定,家屬、高檢署均可據此向高院聲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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