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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荒唐!性侵害出獄「大叔」1人分飾2角 「網戀」詐278萬元

    有10多次性侵害前科的林男,與年輕創業家網戀詐財278萬元,台中地院判刑2年10月,民事則判決林男如數賠償。(記者張瑞楨攝)

    有10多次性侵害前科的林男,與年輕創業家網戀詐財278萬元,台中地院判刑2年10月,民事則判決林男如數賠償。(記者張瑞楨攝)

    2024/08/02 09:32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真荒唐!已婚且有子女,曾因毒品與10多次性侵害紀錄入獄服刑,2018年假釋出獄的林姓男子,2020年在網路遊戲「傳說對決」中,假冒年輕貌美女性「靜琳」,與剛創業的元姓年輕男子大談網路戀情,雙方約見面時,林男再假冒「靜琳」的父親,出面邀請元男當公司負責人,再以投資房地產等理由,向林男詐得278萬餘元,刑事部分,林男被依詐欺罪判刑2年10月,民事部分,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林男應全部賠償278萬元。

    判決書指出,元男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他於2020年間,透過線上遊戲「傳說對決」結識「靜琳」,「靜琳」的照片是一位年輕正妹,「靜琳」得知他有積蓄,先佯稱與他交往,但實際上「靜琳」是林姓男子假冒。

    判決書顯示,林男國中肄業,從事園藝,已婚且育有3名子女,有毒品與多次妨害性自主(性侵害)等前科,他從2011年起,陸續觸犯10多次的妨害性自主刑案,判刑2年不等,2018年2月縮短刑期假釋出監,保護管束至2020年2月。

    元男指控說,林男假冒女人「靜琳」與他網戀,「靜琳」還表示要維持神秘感,所以只提供「靜琳」父親的LINE與手機門號給他,他與「靜琳」成為所謂的「線上遊戲情侶」,兩人約見面兩次,但「靜琳」卻沒到,而是再由林男假冒「靜琳」的父親,在新北市一家超商與他見面,邀請他擔任公司的負責人,之後又傳訊息謊稱,需要資金營運公司及購買不動產,導致他受騙,陸續匯款278萬餘元。

    刑事部分,林男於台中地院一審時,全盤否認自己是「靜琳」,也否認假冒「靜琳」的父親,但元男指證說,「靜琳」父親特徵是小腿有刺青,法官當庭勘驗,林男確實腿部有刺青,認定林男一人飾演兩角色「靜琳」與「靜琳」之父,依詐欺罪判刑2年10月,民事部分,元男聲明林男全部賠償。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男沒有出庭答辯,台中地院認為林男詐欺導致元男陷於錯誤,先後匯款而受到278萬餘元損害,判決林男應賠償278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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