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新竹惡男逼拍女友裸照揚言在IG公開 法官判刑9月

新竹惡男逼拍女友裸照揚言在IG公開,被地院判刑。(情境照)

新竹惡男逼拍女友裸照揚言在IG公開,被地院判刑。(情境照)

2024/07/20 09:52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27歲吳姓男子僅因與女友小美(化名)吵架,竟強脫衣物拍裸照,事後更惡質地在IG帳號以小美真名張貼「需要影片照片的請盡快聯絡我」,恫嚇要透過網路散布其裸照,新竹地院依脅迫攝錄性影像罪、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恐嚇等罪將吳男判刑9月。

法官調查,去年7月20日吳男在竹市住處因故與女友小美發生爭執,竟強行扯掉小美衣物,以手機拍攝小美全裸影像,9天後二人發生爭執,吳男以手機聯絡小美,要她須自行拍攝裸照回傳,否則不讓她回2人住處,以此方式脅迫。

小美遂依吳男要求,在新竹市某旅館以手機拍攝自己裸露上半身照片1張(未拍到臉部),再以IG傳給吳男。

事後吳男未經小美同意,逕自在IG帳號網頁上署名小美真實姓名、張貼小美圖像,並上傳小美生活照,且以小美名義張貼「需要影片照片的請盡快聯絡我」、「訊息比較多,會一個一個回覆」。

吳男傳送「但是我跟你保證,我一定會讓你更紅,不是威脅你還是怎樣」、「我真的會想不開做一些你沒辦法接受的事情」、「明天的跟你預告,幫你擋臉」文字訊息給小美,恫嚇要透過網路散布其裸照,致小美心生畏懼,致生危害於生命、身體及名譽安全。

法官審酌吳男僅因與女友口角,不思理性解決,即脅迫拍攝全裸影像,又使她自行拍攝性影像,所為嚴重侵害性隱私,又濫用小美個人資料,偽造小美IG帳號個人頁面,以遂其目的,所為已侵害人格權及IG軟體管理者對於使用者管理正確性,並因不滿小美,竟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之限時動態下方,公開發表傷害小美文字,顯然欠缺尊重他人人格觀念,且恐嚇小美,使她心生畏懼,所為實屬不該。

最後法官依脅迫攝錄性影像罪、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恐嚇罪將吳男判刑9月。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