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特別費買丈夫公司紅酒 柯文哲愛將陳信瑜抗罰40萬吞敗
前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四度拿特別費向丈夫張師齊曾任負責人的「異象國際公司」購買紅酒,被監察院依違反利衝法開罰40萬元;她不服提告,法院判決敗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在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台北市長任內擔任勞動局長的陳信瑜,4度以首長特別費向丈夫張師齊曾經擔任負責人的「異象國際公司」購買紅酒,金額共4.8萬餘元;她不服監察院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開罰40萬元,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地方庭也認為監院裁罰沒問題,判決陳信瑜敗訴。
陳信瑜擔任台北市勞動局長期間,涉嫌於2020年9月9日、9月24日及2021年4月16日、2022年1月10日,四度向異象公司購買紅酒,交易金額共4萬8510元;監院指陳信瑜的作法屬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利異象公司,有違利衝法,決定開罰40萬元。
陳信瑜不服,提告主張,她向異象公司購買紅酒並無地利之便,也否認購買價格有特別優惠,監院卻認定她四度購買紅酒的價格低於售價,顯然有誤;再者,她採購前並未查證異象公司的負責人是否有變更,所以她只能算是過失,也就是說,她沒有違法的故意,請求撤銷40萬元的裁罰。
法院認為,陳信瑜四度向異象公司購買紅酒的時間點,都是她母親擔任異象董事、代表人的期間,況陳女身為勞動局長,屬市府一級主管,對丈夫張師齊曾為公司負責人、仍在公司任職一事,應可知悉。
況異象公司之所以能夠取得交易利潤,都是來自陳信諭與丈夫張師齊、母親的關係,法院因而認定陳女確實有圖利的意圖,且陳女直接透過張師齊向異象購買紅酒,確實如監院所認定,已違反利衝法應被裁罰40萬元,決定判她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