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釣客闖禁區釣魚 跳海躲警2小時險溺斃
曾姓男子闖禁區釣魚被警盤查,擔心通緝身分曝光竟跳海企圖逃逸。(民眾提供)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曾姓男子等3人在高雄港S19碼頭非法垂釣,港警前往取締時,曾男等人拒盤查,被噴辣椒水後,又跟警察打成一團,員警對空鳴槍示警,曾姓男子跳入海中,在海中載浮載沉2個多小時,體力耗盡才游上岸就逮,高雄地院依妨害公務罪各判曾男等人拘役50日至徒刑6月不等刑期,均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今年4月3日下午3點多,曾姓男子(34歲)和林姓(30歲)、劉男(49歲)等友人闖入高雄港S19碼頭非法垂釣,港警獲報前往取締時,曾男對員警態度惡劣,不願吐露身分,後來更直接叫罵員警,林、劉2人出手阻擋及言語挑釁員警,試圖打斷對曾男進行盤查,曾男一度想騎乘機車企圖逃逸,所幸員警反應快,攔阻後立即使用辣椒水制止曾男3人。
林、劉2人遭噴灑辣椒水後,持續出手阻擋,並與警方發生扭打,員警旋即對空鳴了1槍示警,曾嫌見狀,立即跳入海中企圖脫逃,港務總隊立即派遣警艇救援。曾男躲在一艘貨輪後方,拒絕救援,警方拋給他救生圈保命,曾男在水中漂浮了2個多小時後,最後體力不支就逮。
警方查出曾男為販毒通緝犯,並在其機車上查獲安非他命104.44公克、搖頭丸1顆、愷他命7.24公克、毒品咖啡包4包(毒品另案偵辦),而林、劉都知道曾男被通緝,才會出手幫他阻擋員警盤查。
高雄地院審理時,曾男3人坦承犯行,法官認為此次衝突點起因為曾男想避免被逮捕,2名友人相要幫他脫逃才阻擋員警,因此依犯罪情節、參與程度及惡性,曾男要負最大責任,因此依妨害公務罪判徒刑6月、林、劉兩人則分判拘役50和55日,3人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