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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夫控揮刀砍手、曖昧警分局長 陳秀玲再發3點聲明回擊

陳秀玲說,自己被林源富家暴十幾年,2012年貼文照片顯示臉上傷痕累累。(擷取自陳秀玲臉書)

陳秀玲說,自己被林源富家暴十幾年,2012年貼文照片顯示臉上傷痕累累。(擷取自陳秀玲臉書)

2024/06/27 23:55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議員林源富今天在議會公開指控,左打妻子新城鄉代表會主席陳秀玲持刀刺傷他,右批吉安警分局長吳思翰「誘拐人妻」,還在警局陪做筆錄。陳秀玲晚間再發3點聲明,強調自己正當防衛,到警局筆錄時未曾與分局長互動,更無男女私情,事件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請林源富尊重。

陳秀玲聲明書全文:

一、有關林源富先生於今日(2024年6月27日)指控,本人6月19日晚間砍傷其左手的言論,並非整起事件原貌。該日林先生所受傷勢是她基於正當防衛下,不得不的防衛行為所致,非如林指控所述情節。為維護本人名譽與權益,特聲明以正視聽。基於尊 重司法機關調查,當日發生事實經過都會檢具相關事證,交由司法機關調查,不適合再此公開。

二、另林先生指稱,花蓮縣警察局吉安警分局分局長吳思翰協助本人作筆錄及申請保護令,亦與事實顯然有距。她於19日前往吉安警分局製作筆錄時,都由分局員警依法定程序協助製作筆錄、並詢問有聲請保護令的必要,當天不曾與分局長吳思翰有任何互動,遑論有林先生指述的情節。

陳秀玲強調,與分局長吳思翰僅只於一般公務互動,雙方毫無男女私情,林先生主張的情節已嚴重影響她的名譽,更抹煞分局員警辛勞努力。

三、與林先生的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請林先生尊重司法調查,建議勿再對外公佈與案件或她本人有關資訊給予第三人,特此嚴正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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