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借自家公司千萬卻要會計匯還600萬 名醫李光輝判刑1年8月
2024/06/27 16:2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知名精神科醫師李光輝,擔任光輝生命醫學股份有限公司董座期間,明知他並未以個人名義借給公司1000萬元,竟要不知情的會計人員從公司帳戶匯款600萬元給他。士林地院審結,今依背信罪對李判刑1年8月,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60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李光輝是在2012年至2018年間,擔任光輝公司的董事長,然他明知自己未於2012或2013年借給公司1000萬元,竟於2018年11月,以光輝公司須償還借款的名義,指示不知情的會計人員從公司帳戶匯款600萬元到他的帳戶。
士院今宣判,審酌李光輝身為光輝公司的董事長及實際負責人,竟為圖私利並損害光輝公司的利益,而犯本案,且犯後否認犯行,又未賠償光輝公司,依背信罪對李判刑1年8月,沒收未扣案犯罪所得6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