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構線民捏造情報詐千萬經費 軍情局3軍官判刑出爐
前中校蘇薪名(見圖)、上校江芳瑜與中校徐之心,被檢方查出從2016年起詐領經費共逾千萬台幣。(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時任國防部軍事情報局大陸研究室中校蘇薪名、上校江芳瑜與中校徐之心,被檢方查出從2016年起詐領經費逾千萬台幣。士林地院考量蘇等3名被告均認罪,今依2個貪污治罪條例中「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對蘇判刑5年10月、4年2月,各褫奪公權5年、4年,蘇另犯偽造文書罪被判刑3年6月、犯詐欺取財罪被判1年8月,沒收已繳交犯罪所得1053萬餘元。
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的江芳瑜被判刑5年11月,褫奪公權5年,沒收已繳回犯罪所得569萬餘元;徐之心被判刑2年8月,褫奪公權2年,沒收已繳回犯罪所得10萬餘元。可上訴。
負責偵查的士林地檢署先前查出中校蘇薪名、上校蘇永玲,自2018年起捏造「梁方」等不存在的「幽靈中國情報員」,提報造假的情報,詐領布建獎金與工作經費逾1千萬元,進而追出蘇薪名早在2016年就開始詐領,今年1月第二波起訴蘇薪名、江芳瑜與徐之心,蘇、江7年間共同詐領約1000萬元,蘇、徐5年間詐領140萬,蘇另單獨詐領190萬元外加10萬美元。
至於蘇薪名、蘇永玲前案被士院認定,蘇薪名並非負責情報員布建、情蒐業務,但他長期利用自身的資訊專長,設計情蒐APP,營造廣泛蒐集中國情資的假象,還傳授同事作弊竅門,瞞天過海詐領獎金。
蘇永玲則是負責對中國情報工作的組織布建及情蒐任務,接受蘇薪名提供的假情報以詐財;但士院指2名蘇姓被告職掌不同,因此蘇永玲刑期比始作俑者蘇薪名更長。
士院並考量2名蘇姓被告均擔任軍職20餘年,深知執行情報工作應該兼顧國家安全及保障人民權益,竟然利用職務機會,以及情報工作監督、查核不易等特性,提報虛假的梁方、陳姓、林姓共3名情報人員,藉此詐取公款,但2人認罪,並且自動繳交犯罪所得,各量處徒刑6年、7年。全案已上訴高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