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小狼師猥褻女童卻否認犯行 法官痛批判2年10月定讞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中部一名任教逾26年的已婚國小狼師,前年命六年級女童清晨到校供其撫摸胸部至少1至2分鐘。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痛批狼師竟對足以當他女兒的女童下手,犯後還粉飾犯行,且對規模甚小的鄉間小學來說更是駭人聽聞,也讓其他競競業業的廣大教師感到蒙羞,決定依猥褻罪對他判刑2年10月定讞。
判決指,這名狼師除了是自然、綜合活動、體育等課程的科任老師,也是女童參加競技運動校隊的教練,他卻要求女童前年5月12日一早7時許到學校校史室內,供其撫摸胸部1至2分鐘;女童礙於狼師的身份,只能配合屈從。女童後來把受害過程告知輔導老師並報警處理,狼師才被檢方起訴。
然狼師辯稱,當天在校史內只有詢問女童的課業及生活狀況,並輕拍女童的肩膀,但絕對沒有用手搭著女童肩膀,更沒有摸女童的胸部。
不過一、二審均採信女童的證詞,女童哽咽地說,狼師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接著往下摸到胸部;且依社工與兩名老師的說法可知,女童在本案發生前,應該是漸漸承受不住狼師一而再、再而三的單獨約詢,甚至開始有肢體接觸。
一、二審痛批狼師任教多年,資歷甚深,且女童的年紀都足以當他的女兒,他竟踰越人倫,背棄教師倫理,見女童個性乖順聽話,一再藉口單獨約詢女童,更跨越刑法紅線,下手撫摸其胸部,嚴重敗壞社會對教師的高度信賴,對規模甚小的鄉間小學而言,更是駭人聽聞,也讓其他競競業業的廣大教師感到蒙羞。
一、二審也指,根據社工後續訪視發現女童初期易受事件影響而感到緊張、有壓力,幸未出現惡夢及睡不好的情況,也還好女童的家庭支持系統稱的上穩固,然狼師對女童造成的無形傷害,仍待耗費社政資源持續追蹤,代表損害不容小覷,決定依猥褻罪對狼師判刑2年10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