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上完家教喊「下面痛痛的」 母報警揪出外籍狼師
外籍家教狼師猥褻女童,被判刑3年10月,持有兒童性影像處拘役40天。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外籍英文男家教老師上課時,突然將不到7歲的女童抱到大腿上,還把裙子掀起來拍照。女童後來跟媽媽講「下面痛痛的」,外師手機更藏有其他女童裸露照片,女童媽媽氣得報警,他辯稱是意外拍到。彰化地院審理,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外師有期徒刑3年10月,又犯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性影像罪,處拘役40天。
判決書指出,外籍男師2021年擔任女童一對一英文家教,去年6月間,他在客廳上課時,突然將女童抱到大腿上,用手觸碰下體,女童喊不舒服,他不理會,還掀開裙子拿手機拍照,還叫女童不要跟別人說。
判決書指出,外師離開後,女童立刻跟媽媽說,「老師用手摸她尿尿的地方,跟他說不要摸了,但他還是一直摸,感覺身體痛痛的」,媽媽氣得提告,果然在他手機相簿隱藏資料夾中,發現一張女童裸露照。
外師否認犯行,辯稱是在Instagram看到擷圖下來,打算要去報警,他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會有健忘情形,所以忘記去報警。他也否認猥褻女童,辯稱不小心用手機拍到,原本有刪除,不知道為什麼沒有刪到。他的辯護人則指控女童,受大人引導誣陷。
法官審理認為,女童精神狀況穩定,能聆聽並思考回應,還能用中英文回答,而且沒猜問題狀況。女童與家人互動良好,提告過程也未向外師要求任何賠償,應無說謊誣陷的動機及必要。
法官審酌認為,外師身本應盡到教導及保護之責,卻為滿足個人性慾對她人強制猥褻行為,並在教學過程中拍攝女童穿著內褲照片2張,對其身心發育及人格發展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且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的性影像,至今仍狡辯犯行且未與女童和解,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及對被害人為照相犯強制猥褻罪,處3年10月徒刑,又犯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性影像罪,處拘役4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