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觀光客小琉球戲水玩綠蠵龜 判拘30天
捕抓或騷擾綠蠵龜屬違法行為。示意照。(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越南籍女觀光客到小琉球戲水遇見美麗的綠蠵龜,忍不住伸手觸摸,干擾在海中悠游的綠蠵龜,其他遊客發現後通報岸巡單位處理,將該名外籍女觀光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辦,屏東地院判她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越南籍女觀光客去年12月在琉球鄉美人洞附近沙灘海域戲水時,見1隻綠蠵龜游經她所站立的水域附近,忍不住伸手觸摸該綠蠵龜數次,騷擾綠蠵龜在海中悠游,附近民眾見狀遂通報岸巡單位將該名女遊客送辦。
屏東地院認為,若因好奇而觸碰綠蠵龜,可能會導致其遭到細菌感染,使瀕臨絕種的保育類野生動物陷入危機,該遊客行為實有不該,依非法騷擾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