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中常委邱素蘭涉誣告前立委羅淑蕾 更一審判刑出爐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國民黨中常委、會計師事務所長邱素蘭,指控前立委羅淑蕾涉侵占會計師公會募得的莫拉克風災賑災款,涉背信等罪,台北地檢署認定邱的指控與事實不符,將羅不起訴處分,羅反控邱女誣告罪,北檢起訴邱女,一、二審均判她5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高等法院更一審今改判4月,不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邱素蘭是「號記」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也是台灣會計師公會成員,2009年莫拉克颱風肆虐全台,邱素蘭明知時任台北市會計師公會理事長的羅淑蕾未侵占會計師公會核撥的500萬賑災費用,及公會募得所得中的2萬2000元,仍於2017年具狀向北檢告發羅淑蕾涉犯業務侵占、背信、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
邱素蘭還指控,羅淑蕾且未將公會委託她的150萬元支票交給時任立委、現任國民黨中常委的侯彩鳳以舉辦賑災園遊會活動,涉以其他名目核銷。
台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羅淑蕾並未經手500萬元單據和相關款項,且已透過時任會計全聯會呂姓理事長轉交支票給侯彩鳳,2萬2000元方面也有會議紀錄載明去向,認定羅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羅淑蕾轉而控告邱素蘭誣告,檢方前年將邱女起訴。
邱素蘭否認涉誣告不法,辯稱她在園遊會親眼看到羅淑蕾拿支票給侯彩鳳看一下後,就放回自己口袋,且理監事會事後發現這150萬元支票沒有核銷單據憑證,羅淑蕾拿出的園遊會票根和估價單,也不是侯彩鳳開出的單據,她因此認為羅淑蕾帳目不清,涉及侵占;至於指控羅淑蕾2萬2000元帳目不清方面,邱素蘭指稱是委任律師告發時搞錯了。
北院審理後認定,邱素蘭在偵查時已明知羅淑蕾已將支票轉給侯彩鳳,賑災款的運用已載明於公會理監事會決議,邱也有出席會議,不能諉稱不知或誤會,卻仍具狀指控羅涉侵占等罪,顯然是誣告,審酌她虛捏不實虛耗司法資源,使羅淑蕾虛耗時間與精力,判5月徒刑。由於誣告罪法定刑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不得易科罰金,不過因判刑在6月以下,可向檢方聲請易服社會勞動。
邱素蘭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高院判決駁回上訴。邱女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院更一審審理。
高院更一審仍認定邱素蘭涉犯誣告罪嫌,但她提出的刑事告發狀中所載就2萬2000元部分,其用意是在在強調捐款帳目有交待不清情形,並無另行誣告羅淑蕾侵占之意,一審認定此部分屬接續犯犯行一併論罪,並不妥當,改判邱女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