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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涉貪憂有罪停職影響45萬市民 法官:獨立審判

台北地檢署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開庭辯論。(記者王藝菘攝)

台北地檢署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案開庭辯論。(記者王藝菘攝)

2024/05/22 19:1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涉貪案,今下午開始辯論,高虹安坦承自己有於零用金制度上有道德瑕疵,但不應該當7年以上的貪污重罪,此案深受全國關注,法律的問題應交由法律解決,雖然新竹市長選前6週被天天爆料捕風捉影追打,最終新竹市民還是選擇了她當市長,此案若她以貪污判刑,會面臨停職,且無法救濟,就算僅判偽造文書,也會造成很多的討論,此案已經不是她一個人的事,也關係到45萬新竹市民,請合議庭公正審判;審判長廖建傑回稱:「這點請你放心,合議庭一定會獨立審判」。

高虹安說,她原本從事科技業,進入立法院後,如果自己一開始就想挖錢、貪助理費這些小錢,應該沒有太多時間問政,就職第一年就不會獲公民團體評鑑為新任立委表現第一名;她因抽到李俊俋的辦公室而認識李的前助理「兔姐」黃惠玟,黃提議零用金制度,她3度請黃多方確認合法性,黃打包票只要用於公務就合法;高也不想出面找其他助理談回捐,因為不想讓助理認為是強迫捐款,她也感謝助理一路協助她全力問政。

高虹安說,若黃惠玟未建議,她壓根不會知道在立院行之有年的零用金制度,她向兔姐再三確認合法性,基於信賴兔姐而同意採行,她的助理都有實際加班,時數皆超過時數上限,有資格合法申報請領加班費,也有在申請單簽名蓋章,她才核批,有請領的真意,沒有虛偽浮報,且也有助理證稱是合意回捐。

高虹安指出,檢察官一直在扣她挪為私用的帽子,但她在上任前就先給陳奐宇3000元,言明用來支付代墊的早午餐、飲料等費用,這不僅在立院、在民間企業也是人之常情,重點是有沒有還錢,她自始就在群組表明助理若有幫她代墊,一定要登記請款,若她有意將零用金當作自己的錢,何若要讓只認識一個月的兔姐來記帳審核。

高虹安說,在庭助理們都知道她不喝咖啡,但零用金仍買了咖啡機,也有買咖啡的消費,可見她並非把零用金當做她的私款;至於早午餐,假設吃了10餐,兔姐只拿6餐的發票請款,誰會記得其餘4餐吃了什麼。

高虹安認為自己相當冤枉,若她真的很認真看帳,連10元都在計較,怎會讓其中數萬元不知去向?她質疑兔姐帳本帳目的真實性與準確性,也否認每月看薪資作帳表,她說她看到的是紙本的列印帳,並已畫好每筆代墊帳目及加總,須由她和兔姐認定是公款才會動用零用金。

提到高辦裝潢費,高虹安說助理皆有討論配置、格局、風格等需求,扣除立院補助後,由高和李忠庭協議各付一半,她若要以助理加班費相抵,一開始就可以拿錢,不必作帳籌錢;後來兔姐體恤李忠庭,從零用金分2筆給李16.8萬元,高認為這不應視為她的不法意圖。

高虹安說,她在本案一再被栽贓抹黑,市長選舉前6週每天連續報導,審理期間也有報導以卷內沒有的事證來指稱她教唆助理滅證,也有助理證稱是看了媒體才知道她挪為私用。

高說,她知道自己在本案有道德瑕疵,若這不該當於7年以上的貪污罪刑,若她殺人、偷東西、真的做 了不該做的事,她一定接受處罰,但本案她當時接收的資訊都是認為合法,不懂自己詐欺了什麼;當時她認為助理加班費是立委的裁量空間,有人員離職、加入時皆會調整,並非浮報,期間也有人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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