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工想將40萬台幣換成越南盾 遭設局行搶嚇到跳海逃生
監視器拍下蔡男等人持槍攻擊竇男的畫面。(記者吳昇儒翻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越南籍阮姓男子去年為將40萬現金兌換成越南盾,認識男子李晢鳴,因匯率未談妥而沒成交,卻引來李男覬覦,竟設局佯稱要在基隆八斗子船舶修造廠內交易,騙阮男帶現金前來,李男同夥卻持刀槍行搶,嚇得陪阮男來的友人跳海求生。基隆地院審結,觸犯強盜未遂罪,判處李男等人5年不等徒刑。
檢警調查,阮男在台工作後,想將40萬元新台幣兌換成越南盾,再匯回家鄉,但想要減少匯差,便透過友人輾轉認識李晢鳴。去年2月初,2人商談兌換匯率,但未達成共識,反引來李男覬覦這筆現金。
李男尋找友人郭建輝共謀,決定設局騙出阮男再行搶。郭男去年2月22日,以幫忙處理債務為由,召集蔡、吳、王、邱、許姓男子等人,一同前往約定的「八斗子船舶修造廠」,並攜帶空氣槍、長槍、鋁棒、木棍,準備恐嚇對方。
當天,阮男與竇姓友人帶著40萬元前往造船廠赴約,李男要求先看現金,阮男打開背包讓其觀看,隨後將背包交付給竇姓友人,雙方開始商談匯兌事宜。
此時,李男及吳姓同夥確認竇男將裝有現金的袋子放在車內副駕駛座後,便將阮男誘離,再由蔡男、邱男持空氣槍及刀械、鋁棒跑向竇男,嚇得他帶著背包逃離現場。阮男聞訊也跟著逃離現場,卻遭到毆打,甚至遭到車輛撞擊,最終竇男跳進海中逃逸,現金才沒被李男等人取走。阮、竇2人成功脫離後,趕緊報警。
法官審理後認為,李、郭2人犯結夥三人以上攜帶兇器強盜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另蔡、吳、王、邱姓同夥,則依犯案程度不同,分別判處4年2月至4年6月徒刑。
警方在現場查獲蔡男等人遺留的槍枝。(記者吳昇儒翻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觸犯強盜未遂罪,判處李男等人5年不等徒刑。 (記者吳昇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