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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超車還被按喇叭嗆聲「叭我幹嘛?」 2騎士互毆各賠9萬、7萬

張姓機車騎士不滿被魏姓騎士超車,還被按喇叭,嗆聲「你叭我幹嘛?」,引發2人互毆,高院依傷害罪將雙方判刑,及須賠償對方。(記者楊國文攝)

張姓機車騎士不滿被魏姓騎士超車,還被按喇叭,嗆聲「你叭我幹嘛?」,引發2人互毆,高院依傷害罪將雙方判刑,及須賠償對方。(記者楊國文攝)

2024/04/02 15:0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魏姓機車騎士行經北市某路段時,按喇叭後超越前方張姓機車騎士,魏男在路口停等紅燈時,張男駛近並質問「你叭我幹嘛?」,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雙方均掛彩互告對方傷害罪及求償,高等法院判張男3月徒刑、魏男拘役20天,均可易科罰金定讞;民事方面,高院判張男、魏男各賠9萬多元、7萬多元,魏男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1年10月1日傍晚尖鋒時刻,魏男騎機車行經北市一處馬路時,對同向前方的張姓機車騎士按喇叭後,超車離去,不久,魏男在下一個路口停紅燈時,張男騎車到其右側並質問「你叭我幹嘛?」,雙方發生口角爭執,綠燈亮起,雙方起步後相互碰撞倒地,互指對方的錯,雙方互相拉扯後,扭打在一起,並發生互毆均掛彩而鬧到警局,並互控傷害罪,魏男並求償204萬多元,張男求償10萬元。

審理時,魏主張,衝突時,張先出手毆打其鼻樑,他才拿安全帽反擊,屬「正當防衛」,沒有過失。不過,高院認為互毆不能算是「正當防衛」。

高院刑事庭判互毆雙方均涉傷害罪,張男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魏男拘役20天,可易科罰金2萬元均定讞;民事方面,判張男須賠償精神慰撫金9萬元、醫藥費5101元,共9萬5101元;另判決魏男須賠償精神慰撫金5萬元、醫療費用2萬7810,共7萬78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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