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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妹劈腿被抓包 男友抓狂活活踹死她

吳姓女子留宿陌生男子被于姓男子撞見,于男抓狂活漢踹死吳女。(家屬提供)

吳姓女子留宿陌生男子被于姓男子撞見,于男抓狂活漢踹死吳女。(家屬提供)

2024/03/19 13:4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41歲于姓男子與24歲吳姓女子交往多時,于男發現吳女劈腿,還當場「抓姦在床」,于男情緒失控,把女友打倒在地並用腳連踹吳女頭部數下,導致吳女傷重送醫11天後宣告不治,雄檢偵結後依殺人罪起訴于男。

檢方指出,于男、吳女2人原是情侶,後來因感情不睦,經常發生口角衝突,但雙方並未申請過保護令;于男懷疑女友劈腿,去年10月3日前往吳女苓雅區的租屋處,當場看到吳女住處竟有陌生男子留宿,且吳女應門時衣著清涼,2人再起口角,于男抓狂對吳女和該男子拳打腳踢。

該名男子被打後落跑(未提傷害告訴),于男見狀再對吳女動手,並用腳連踹吳女頭部數下,邊踹還邊駡:「去死一死」,吳女被打到昏迷,于男通知陳姓友人到場,陳男到場後,阻止于男再動手,提議要把吳女送醫,但于男不同意,兩人隨即開車離去。

但陳男擔心吳女出事,私下通知吳女友人趕去吳女家中查看,並在友人協助下送醫急救,但吳女因傷勢過重,搶救11天後仍宣告不治。

于男行凶後逃亡台南,隔天深夜才落網,檢警偵查時,于男說他和吳是在酒店認識,一直對她很好,沒想到吳女對感情不忠,他一時氣憤才會出手教訓,沒有想要殺她的意思;但檢方認為,于男明知人體頭部是身體重要部位且為生命中樞,其內具有大腦、小腦及腦幹是極為脆弱的器官,如猛力攻擊頭部,即可能造成他人死亡,但于男卻朝吳女頭部攻擊,具殺人之不確定故意,因此偵結後依殺人罪起訴,並移審法院交由國民法官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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