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法官蔡明宏案挨轟包庇 司法院回應
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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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監察院認定士林地院法官蔡明宏(停職中)猥褻、性騷擾多名女性同仁,12日通過彈劾案,移請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並質疑地院與司法院有系統性包庇問題。司法院14日回應,已針對當年的行政處置措施是否妥適進行調查,若有不當,將積極檢討錯誤。
監察委員高涌誠、紀惠容與鴻義章去年9月申請調查本案,認定蔡明宏在士院服務長達20年間,曾對5位女同仁有不當舉動,造成被害人長期精神痛苦與陰霾,重挫法官形象與職務尊嚴,嚴重減損民眾對司法信賴,12日通過彈劾。
「有些案件根本沒查!」紀惠容指出,蔡明宏在士林地院長達20多年,但對於5案件皆否認。監察院除了調查本案違失,也發現地院與司法院疑有系統性包庇問題,監察院將做進一步調查,希望司法院要有能力處理相關問題。
司法院回應,蔡明宏於2004年至2010年間性騷擾及強制猥褻多位女性同仁,前經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於2月20日、3月6日決議移送監察院審查。監察委員12日決議彈劾蔡明宏,司法院尊重監委職權行使,並重申對於少數違法失職的法官,始終抱持絕不寬貸、從嚴處理立場,藉以維繫司法尊嚴,捍衛一個更加值得社會信賴的司法。
司法院強調,針對蔡明宏的違失情事,除已就其個人行為依法究責外,另已針對當年的行政處置措施是否妥適進行調查,若有不當之處,定當勇於自我反省,不包庇、不護短,積極檢討並糾正過往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