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父獨養稚兒又生活不順 竟毆打兒子又想同歸於盡結果曝

示意圖

示意圖

2024/03/11 11:3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北市一名狠父4年前因獨立撫養2歲稚兒且工作與感情均有不順,竟拿兒子出氣並企圖同歸於盡,幸未果。二審考量父親坦承犯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1月,另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刑4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判決指,這名父親因獨自撫養年僅2歲的兒子備感負擔過重,2020年7月間在住處以手指彈擊兒子耳朵,並以木板連續毆打兒子臀部。

7月7日當晚,父親又因工作與感情均有不順,心情低落而準備結束生命,且當下他明知兒子對一氧化碳的承受度比成年人還低,仍在房內輕生;幸他事先有向友人表明死意,經友人報案由消防員破門並將父子送醫救治,才倖免於死。

一審士林地院考量父親未慮及兒子是獨立的生命個體,而非專屬個人的財產,竟隨意毆打成傷,甚至準備結束其性命,不宜輕縱。並審酌父親坦承傷害罪、否認殺人未遂犯行,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對他判刑5年2月,另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部分判刑6月。

二審高等法院指父親改坦承殺人未遂犯行,且其犯後已接受親子教育課程,可認犯後態度尚佳,故犯殺人未遂罪部分酌減改判刑5年1月、傷害罪判刑4月。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自殺不能解決問題,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社會處處有溫暖,一定能度過難關。
安心專線:1925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張老師專線:1980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