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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公不會保佑啦!冒用別人身分借紫南宮發財金 下場GG了

紫南宮香火鼎盛,信眾多借金求財的人也非常多。此為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紫南宮香火鼎盛,信眾多借金求財的人也非常多。此為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4/03/04 12:05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向竹山紫南宮借發財金信眾極多,但用不法手段借金土地公不會保佑!20歲吳姓男子帶女友前來拜拜並借金,因未滿20歲,異想天開看到女友女代保管姜女身分證,他即冒名簽名和寫姜女身分證字號借金,後姜女也去借金發現不能借,才查出此事,憤而提告,南投地院以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將吳男判刑2個月,若易科罰金折合6萬元,是借金的100倍。

住在北部的吳姓男子前年2月帶女友到竹山紫南宮拜拜求財,因聽說借發財金會獲土地公保佑財源廣進,也想借發財金,但當時他未滿20歲,未達廟方規定的20歲年紀無法借金,女友也未滿20歲,但其身上剛好有代為保管的姜姓女子身分證,吳男於是用姜女名字和身分證字號填寫借金資料,順利借得600元發財金,當時吳男還很開心,認為一定會財運變好。

姜姓女子後來在前年8月也到紫南宮拜拜,並到櫃檯要借金,櫃檯人員告知「你已經借過,還未還金,不能再借!」,經查問先前借金日期,仔細回想,想到那時曾託吳男女友代為保管證件,經以LINE詢問該女子,證實吳男冒用她的身分填資料借金,一怒之下報警。

南投地院法官審酌吳男未經姜女同意,冒用他人之名義祈求發財金,造成姜女生活及心理上之困擾,後來坦承犯行且已與姜女達成和解並賠償,因此以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名,判刑2個月,並諭知易科罰金折算標準,若易科罰金折合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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