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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友人一起洗澡被投訴「四腳獸」 男控健身房業者強逼「裸身出浴」

示意照,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示意照,與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4/02/26 10:58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鄭姓男子與男友人一起上健身房,卻在淋浴間上演「四腳獸」,其他會員看不下去,向店長及店經理投訴,鄭男不滿洗澡的快樂時光被打斷,還被要求「裸身出浴」,怒控駱姓店長及葉姓經理恐嚇、加重誹謗等罪;台北地檢署考量此案僅有鄭男的片面指控,認定罪證不足,今將駱、葉2人不起訴。

去年5月26日,鄭男與男友人一起去健身房,2人揮汗後,一起開心地在淋浴間洗澡,就在2人全身抹滿肥皂之際,突然遭店員要求走出淋浴間,鄭男這才驚覺自己與男友人被其他會員投訴,被誤會在淋浴間上演「四腳獸」。

鄭男不滿店長及店經理處理此事的態度,自認他與友人只是單純地在淋浴洗澡,且是在非公開的淋浴間之內,也沒有不可告人之事,卻遭店員要求全裸走出淋浴間,為此控告店長及店經理恐嚇、加重誹謗等罪。

檢方調查,駱姓店長及葉姓經理均否認恐嚇等罪,強調沒有逼鄭男全裸走出淋浴間,考量全案只有鄭男的單一指述,查無其他具體事證,因此認定駱、葉2人的罪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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