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被後車按叭喇故意擋道逼車 火爆駕駛被判拘30天
楊男駕車行駛在88快速道,因不滿被後車按叭喇,故意擋道,被屏東地院判拘30天。示意照。(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楊姓男子駕車行駛在快速道路上,因不滿被後車按喇叭,故意慢速行駛並隨後車左、右變換車道阻攔,後車駕駛憤而報警提告,屏東地院依強制罪判處故意駕車擋道的楊男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楊男去年4月間駕車行駛在高屏88快速道路時,因不滿被後車駕駛謝男按喇叭,故意慢速行駛在謝男前方,隨謝男左、右變換車道同步攔駛在前,以強暴方式妨害謝男自由駕車權利,經謝男警報處理後,楊男被檢方依妨害自由等罪起訴。
屏東地院檢視謝男車上行車記錄器影像後,認為楊男僅因行車糾紛,竟在道路以強暴方式妨害謝男自由駕車行動權利,實屬不該,念在楊男犯後坦承犯行,依強制罪,處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