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科豪放女激戰工程師小王!還吐露曾吃boss雞
竹科鄭姓女工程師偷吃同事,先生甚至發現她傳重鹹對話與裸照約砲,甚至吐露曾替老闆「吹蕭」。(情境照)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已婚的竹科鄭姓女工程師偷吃同事林男,先生發現她竟傳重鹹對話與裸照約砲,甚至吐露曾替老闆「吹蕭」,對話包括「自從吃你雞雞我幾乎沒幫他吃......寶貝~我明天不要穿內衣內褲上班喔......」儘管小王矢口否認,新竹地院仍認定二人姦情明確,判小王須賠償人夫45萬。
結婚7年育有2子的陳男說,日前妻子鄭女感情生變,常莫名跟他爭吵,雙方去年5月離婚後,鄭女遭小王林男的妻子控告侵害配偶權訴請損害賠償,才知鄭女離婚前,曾與當時同在科技公司任職的林男發生婚外情,雙方曾發生性行為,鄭女並傳送裸照給林男,他才恍然大悟,原來妻子感情生變原因,係因林男介入婚姻,導致他離婚。
陳男發現鄭女與小王的對話包括:「我們雖然沒住一起沒一起生活,只有在公司車上還有偶爾跟同事一起出去,還有每天傳賴打情罵俏,我還是做很多愛你、很多只給你專屬的,我覺得這是愛你尊重你的。自從跟你舌吻我沒再跟過老闆,自從吃你雞雞我幾乎沒幫他吃,自從在你身上搖搖我沒在他身上搖過。」
陳男說,林男明知鄭女是人妻卻仍與其交往、發生性行為,並致他家庭破碎,造成他精神上莫大傷害與痛苦,憤而對林男求償80萬元。林男則說雙方只有Line聊天對話,鄭女雖有傳送裸照,但二人並未發生性關係。
法官認為,林男與鄭女傳送談及性交與口交之訊息,顯逾一般男女往來分際,例如鄭女提及「我今天上班的時候一直在想我們去H用過的姿勢」等語,若說沒有與鄭女發生性關係,實難採信。
且雙方傳送露骨訊息至少半年以上,且發生至少1次性行為,且因此造成鄭女夫妻離異,林男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人夫精神慰撫金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