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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香水中國賣家餽贈滷鵝肉 害女買家差點破財

基隆地檢署認定,4包滷鵝肉品為賣家寄來的年節餽贈品,李女並不知情,處分不起訴。 (記者林嘉東攝)

基隆地檢署認定,4包滷鵝肉品為賣家寄來的年節餽贈品,李女並不知情,處分不起訴。 (記者林嘉東攝)

2024/02/03 23:19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李姓女子向中國廠商購買香水多年,關務署基隆關農曆年前查獲,李女申報進口的香水郵包內,夾藏4包滷鵝肉製品闖關;李女拿出與對方WECHAT對話,喊冤她並不知情,仍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送辦。不過基隆地檢署認定,滷鵝肉製品為賣家寄來的年節餽贈品,李女並不知情,處分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基隆關農曆年前,查驗1件從中國申報香水來台的快遞貨物郵包,發現郵包另夾藏4包滷鵝肉製品,通知李女說明。

李女獲知香水被扣後,趕緊透過手機通訊軟體WECHAT詢問賣家:「4包滷鵝肉製品是你放的嗎?」賣家回說是;李女再說:「中國肉製品是不能進口台灣的」,賣家說:「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能申報嗎?」、「對不起」。

李女解釋,她只有向賣家買香水,不知會有4包滷鵝肉製品,強調並不知情,但基隆關仍認為李女涉犯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擅自輸入禁止輸入應施檢疫物罪」,將全案移送法辦。

檢方調查時,查看李女與中國賣家的微信對話內容後認為,李女長期向賣家購買香水,農曆年節將近,賣家主動將滷鵝肉製品與香水一起寄來台灣給李女,作為年節餽贈禮品,沒想到中國肉類製品不得輸入台灣。

檢方認為,中國賣家事前未告知李女,自行寄送肉類製品來台,案發後也不斷向被告致歉,認定李女事前並不知情,處分李女不起訴。此外,檢方呼籲國人,中國為非洲豬瘟疫區,全民應共同防範大陸地區的肉類製品輸入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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