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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院審理強制猥褻案首傳法官蔡明宏 蔡入庭前未受訪

士院審理強制猥褻案今以被告身分首傳法官蔡明宏(左)出庭,右為律師丁昱仁。(記者溫于德攝)

士院審理強制猥褻案今以被告身分首傳法官蔡明宏(左)出庭,右為律師丁昱仁。(記者溫于德攝)

2024/01/22 11:3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綽號「蔡董」的法官蔡明宏,被控強制猥褻女書官、女法官各一人,蔡已被停職。刑事部分,負責審理的士林地院定上午11時40分第二度開庭,將傳喚蔡本人到庭受審,蔡庭前30分鐘在律師丁昱仁陪同下到院,蔡並未受訪。

蔡男犯行之所以曝光,是因為署名「妳不孤單」的士院法官去年6月上司法院法官論壇發文,稱「蔡董」開車載年輕女法官,將車開到偏僻處進行「不只一輪的噁心騷擾行為」。

經士林地檢署分案調查,蔡男2022年11月間邀年輕女法官至陽明山竹子湖一家餐廳用餐,女法官誤以為其他同事也會前往而答應;蔡男知道她不熟山路,餐畢將車開進人煙罕至的產業道路,稱頭暈須暫時休息,卻出手揉捏女法官後頸及肩膀。

蔡男接著見女法官拒絕他碰觸身體,他竟稱「好啦!再給我5分鐘」,用手揉捏對方臉頰,將右手放在被害人恥骨根部附近,順勢伸入大腿內側及隔褲摳碰私處。

蔡男還被查出,2007年11月擔任士院行政庭長期間,假借對1名女書記官表達感謝,邀其餐敘遭拒,竟挾行政庭長權勢強行開車載她去餐廳。

飯後,蔡男藉口士院辦活動須勘查路線,載女書官到偏僻的避車彎,雙手按摩對方肩膀和頸部,還從後熊抱、隔衣摸胸及強吻,甚至憑藉體格優勢把手伸進對方毛衣內,掀開貼身衣物吸吮胸部。

期間,蔡男還將頭、臉埋入女書記官的雙腿間,並稱「再5分鐘就好。」當時已「上空」的女書記官,驚嚇到推開車門逃出,卻礙於身處僻境、四下無人,無力獨自脫逃,且隨身物件仍在車內,只能在蔡男怒視下回到車上,才得以返回法院。

但蔡男被起訴後受訪否認所有指控,全案靜待士院進行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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