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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假冒醫學系大學生 騙4名少女上「性愛課程」或誘拍裸照

46歲林姓男子謊稱是18歲醫學系大一學生,誘騙與少女發生關係,另引誘拍裸照,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資料照)

46歲林姓男子謊稱是18歲醫學系大一學生,誘騙與少女發生關係,另引誘拍裸照,台中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資料照)

2024/01/16 15:56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46歲林姓男子謊稱是18歲醫學系大一學生,上網向4名國中或高中少女搭訕聊天,還推薦少女去上「性愛課程」,他再一人分飾兩角(醫學系大學生與性愛教師),伺機對女孩子性交並拍攝影片,或用「情侶想看私密部位,是很正常」之詞,引誘少女拍裸照,台中地檢署偵查時,他坦承犯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起訴書指出,林男從2022年起,在通訊軟體使用至少6個暱稱,偽稱自己是醫學系一年級學生,他從同年6月起至2023年6月,陸續認識4名高中生或國中女學生,他約15歲少女見面,卻又要求少女先到一位老師住處參加4堂「性愛課程」,費用1萬5000元,謊稱他已經預先支付,少女只需完成課程之後,雙方就能見面。

少女不疑有他,前往參加課程,林男假冒是「性愛課程」的張老師,第一堂課教導少女男女相處細節與感情觀念,第二堂課時,他與少女發生性關係,還拍攝性愛影片。

林男則與另3名少女交往時強調,「情侶想看私密部位,是很正常」,引誘少女拍攝裸照傳給他,其中1女把「我跟醫學系大學生談戀愛」一事告知老師,老師通報警方,警方搜索時發現他幾乎同一時間,與4名少女交往。

中檢偵辦時,林男坦承犯行,檢方依據涉嫌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的「引誘使少年(少女)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起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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