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態!主管就要請假去顧小孩 最後一天竟抓女下屬雙峰當獎勵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簡姓男子2021年間7月底請育嬰假,上班的最後一天載女下屬小夢(化名)返家時,竟趁停等紅燈之際,在車上抓揉她的雙峰,並語帶戲謔地說「最後一天了,讓我吃一下豆腐吧」、「當作獎勵」。一審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簡男6月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二審高等法院考量他已賠償8萬元,日前宣告緩刑2年。
判決指出,簡男已有家室,2021年間喜獲麟兒,同年7月底向公司申請育嬰假獲准,未料在上班的最後一天,竟然對小夢意圖不軌。
案發當日下著大雨,小夢沒有帶傘,請有開車的簡男順道開車載她回家,沒想到簡男趁著停等紅綠燈的機會,把右手繞過她的背部抓其右胸,再用左手揉她的左乳;小夢雙峰遭襲,當場驚呆,立刻叫簡男走開,並把他手撥掉。
豈料簡男沒罷手,反而嘻皮笑臉地說「最後一天了,讓我吃一下豆腐吧」;小夢見車門上鎖,且車輛行駛中沒辦法開,停等紅燈時也只有幾秒,嚇到不知道怎麼反應。
直到要下車時,小夢質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子做?」簡男還回「我不知道,手就這樣過來了,要準備休育嬰假了,可不可以讓我吃一下豆腐,當作獎勵。」
驚魂未定的小夢隔天上班時,跟主任談及此事,原本不想鬧大,但跟簡男談得不愉快,心情低落,去看心理醫師後決定報案,保障自己。主任作證時表示,小夢與簡男原為男女朋友,4年前分手,但交情仍非常好,簡男對小夢很照顧。
一審新北地院認為,基於兩人情誼關係尚佳,又無恩怨,小夢實無甘冒偽證罪責風險,虛偽設詞入簡男於罪的動機與必要,考量簡男承認部分犯行,尚知有錯,有幼兒要撫養,依強制猥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
全案上訴二審期間,簡男與小夢達成和解,高院審酌簡男已賠償8萬元,並坦承客觀犯行,決定諭知緩刑2年,以啟自新,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