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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貨車左轉道「鬼切」右轉 撞死婦人判囚8個月

楊姓小貨車駕駛,從最內側車道鬼切到最外側右轉,撞死左轉的林姓婦人,南院以過失致死判處他8個月徒刑。 (記者王捷攝)

楊姓小貨車駕駛,從最內側車道鬼切到最外側右轉,撞死左轉的林姓婦人,南院以過失致死判處他8個月徒刑。 (記者王捷攝)

2023/12/21 18:12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開車駕駛都知道左、右轉要提前換車道,但楊姓小貨車駕駛,開進左轉道後突然想右轉,從最內側車道鬼切到最外側右轉,撞死左轉的林姓婦人。由於楊男未及時探視,台南地方法院以過失致死判處他8個月徒刑。

這件死亡車禍發生在去年12月,楊男駕駛小貨車從左轉專用車道,切到最外側車道右轉,與騎機車的林婦發生碰撞,林婦在車禍後受到嚴重傷害,包括肋骨骨折、肺挫傷、蜘蛛膜下腔出血等,共住院約18天,最後因為多重器官衰竭死亡。

審理期間,楊男的律師為他辯護,指出楊男事故發生後留在現場,向警員坦承是肇事駕駛,並願意接受處罰,同時請求將全案送到成功大學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進行鑑定,但法院認為無必要,駁回此請求。

法官認為,根據行車事故鑑定會的鑑定結果,楊男違規右轉是肇事主因,這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4款的規定,而被害人林婦無肇事責任。

依據刑法第276條規定,南院判定楊男犯過失致死罪。考慮到楊男需照顧家庭成員,但事故後未能及時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或提出賠償方案,因此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同時林婦的家屬也提出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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