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破麻」看法不同調 地院被打臉改判男栽了
髮型店周姓老闆辱罵女子「破麻」,被高雄高分院改判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髮型店周姓老闆涉嫌辱罵吳女「破麻」,被檢方依公然侮辱罪起訴,地院認為她惡意挑釁在先,認定罪證不足,但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認為周接連辱罵6次,已非單純的情緒抒發,改判罰金6000元,如易服勞役,以壹1000元折算1日。
檢方指出,2022年6月12日晚上7點多,高雄市某髮型店周姓負責人在店前,因不滿素有嫌隙吳婦挑釁,涉嫌辱罵「破麻(台話),因而被依公然侮辱罪嫌提起公訴。
周男指稱,當時吳女過來惡意挑釁,沒有經過同意就拍攝他家,他在家的門口裡面跟她對罵,門是關的,留1個小門,也未指名道姓,否認犯行。
地院調查,周先遭吳女污衊、挑釁,縱出言「破麻」等語,尚屬人性之自然反應,其內容雖令人不快,但因當時雙方爭吵,無法控制情緒,自難期其言論內容得以溫柔、平順之方式為之,判決無罪。
檢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台語「破麻」,意指女性私生活複雜、行為不檢點,當然有貶低、鄙視他人之意。又查,兩造發生衝突,周口出辱罵,次數達6次,顯非僅單純的情緒抒發,因此改判有罪,仍可上訴。